在与刘枫的交锋中,四方胡子表现的很不错了,起码最后关头没有自乱阵脚,还和刘枫扑到了一起缠斗。

左右拳如铁锤一般,疯狂砸击刘枫面门,嘴里嘶吼着:“死!死!死!”

一直凭反应力躲拳击的刘枫也有点乏了,立刻膝肘连击,攻击沿四方胡子的小腹外侧和肋骨为目标猛击,这家伙不善腿脚,刘枫一旦攻击,情势变得被动后,只想从拳击上讨利,可哪那么容易,就算挥出一百拳,一千拳,任游刃有余的闪躲,这才是自信,这才是技术。

终于,刘枫翻身跃起,一脚瞪在他面门上,硬汉国字脸踹出印迹后,痛哼了声,倒地不起。

炉火照耀的房间,显得有些冷清,刘枫将四方胡子,拖进了屋中,在他身上摸了一圈后,除了领口一张泛黄的照片没有太有价值的东西,子弹打光了的枪支在目前境地和废铁一般,照片的内容是在孤儿院的尖顶圣母教堂前站着,大概好几年前的相片了,那人的脸看上去相当稚嫩,在当时教堂还成地标建筑嘞。

也就是说,四方胡子可能是青叶市的土著之一,如果是杀手专门来袭击刘枫,又不太像,两个杀手的水平很一般,甚至没有杀手特有的狠辣。

真正杀人不过头点地的狠角色,可是能用刀片无视肋骨的防御扎进心脏,街头混混乱刀砍人顶多砍背或者砍胸口,能精准的刺进心脏且判断人心脏位置也相当难,顺利做到的杀手都称得上职业。

他俩没这个特性,只能算新手。

怪了,派两个新手刺杀自己?

“之前是你丢的砖头吗?”刘枫望向憨笑的野人兄弟,他挠头又点头,还对刘枫竖起大拇指,火焰下,他的脸被熏的看不清表情,总觉得很怪,好像有什么不对劲,想起来了,野人兄弟应该在装昏迷,他在等刘枫解决敌人,否则不可能准确的朝四方胡子那边丢砖头,还第一时间躲起来的。

这么说来,他挺聪明的。

今天的月亮大的吓人,仿佛月球即将掉在地球上一样,压迫感令刘枫想上厕所。

“你看着他们,我上个厕所。”刘枫推门走了出去。

本想在门口撒一泡尿的,可想了想有伤风化,于是多走了几步路,在草丛中撒尿顺便将体内的杂质排掉。

刘枫吹口哨,战胜敌人的感觉向来很好,他心情还不错,可蹲着刚要一泻千里时,脚像踩在光滑的石头上,他滑的右腿侧移了段距离,差点把跨都拉开了,情不自禁的骂了声娘后,拍干净身上的灰尘。

他凝视刚刚险些让他滑倒的石头,仔细一看,根本不是石头,而是骨头,圆弧形的光滑表面让刘枫以为是野兔的头骨,将其挖出来后,差点又摔了一跤,是被惊的,埋在土里露出的是人的头骨。

后院难道是埋尸体的地方?因为地裂塌陷或者其他原因死掉的人,就这么埋在下面,他越发觉得不对劲,在附近的杂草中搜寻着,果然,他找到人的脚骨,尾椎骨和另一块头骨,都被埋在土里,露出一个小角,由于草深掩护,相当不容易发现。

刘枫停止了继续挖掘,都是死了很久的人,继续挖掘没有意义,重点是他们怎么死的,从尸骨上能发现线索,骨头上有刀子切割的痕迹,死于自然灾害,地震时一头撞死,自然风化的可能性小,大概率被人用刀子砍死了,然后尸骨分家,问题是谁这么做?

也许问野人兄弟会清晰明了。

“野人兄弟?”刘枫自嘲一笑,可能是明白那股压迫感怎么回事了,他没有第一时间回到野人兄弟的房间,他穿过长廊重新回到教室里。

他清楚的记得教室有个锁起来的玻璃柜,当时觉得柜子里可能存放的是老师教育孤儿们的书本文件,或者成绩单之类的杂物,现在看来,孤儿院人都空了,单单留一个没撬开的玻璃柜本就很蹊跷了,漂流至此的拾荒者,冒险家,估计早就将锁给弄开了。

刘枫先前顺来了卷檐帽男人的左轮手枪,他将消音器装好,瞄准玻璃柜上的铁锁,叮咚一声后,锁开了,打开玻璃柜后,看到一撂打印纸。

纸上的内容写的是“圣经”马太福音之类的,在逃亡时将珍贵的圣经锁在柜子里,也符合虔诚信徒的作风,本以为仅仅是圣经那么简单,翻到后面内容反而诡异了起来。

我又见一头兽从海上来,有十个脑袋,每个脑袋上都带着冠冕。

看上去是圣经里关于贪婪巨兽的描述,而后续的内容令刘枫头皮发麻。

与其说什么于神灵耶稣之类打交道的圣经让人摸不清头脑,不如说后半段的自述让人毛骨悚然,甚至骇人听闻。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沦落至此。”开篇是这样说的,刘枫一目十行,将余下的内容一一浏览,感觉有种专门食肉的虫子,爬上肉体,在啃咬吞噬,又觉得是在雷雨天气,没关窗户,电流顺着空气涌进,电麻了他的皮肤,不管哪种感受,都让他窒息。

“从什么时候迷上吃肉的呢?我也分不清。”

“当我的人格分成两半时,就疯狂迷恋,细腻的肌肤流入唇齿的感受,如果我活的体面,一定是优秀的人体鉴赏家,或者美食家。”

“我记得,电影中记录过食人的感受,那家伙真的蛮虚伪的,明明无与伦比的快感,却被短短几句话一概而过,我将电视砸掉,发誓不在看所谓的食人体验,只有真正品尝过美味的人才能裁断虚实,而事实证明,没有肉质懵逼人更细腻。”

“女人的肉和男人的肉有所不同,我更喜欢吃男人的肉,紧实充满力量,含在嘴里像坐上奔腾的浪花,女人的肉也好吃,是那种肥而不腻的感受。”

“第一次砍掉全身脏兮兮流浪至此的家伙的脑袋,我吸了他的脑髓……;”后面的描述实在太恶心,刘枫差点被描述弄吐了。

紧接着,又是他吃女人,吃各种各样因避免躲到孤儿院的可怜家伙,无一例外,被他抓住,捆绑,或被火烤,或被盐焗而死,在描述中,他将自己伪装成人畜无害的鉴赏家,装聋作哑,浑身没有一点危险气息,到了夜里,食人魔才会出现,他自己解释为人格分裂。

从报告中掉出照片,拍的相片正是他肢解的人肉,宛如战利品般挂着血肉的骨头被他举在手中,而那人的长相正是被刘枫所信任的野人兄弟。

刘枫不禁满头大汗,他感觉来自月亮上的压迫感越来越近,巴不得天上的月亮赶紧掉到地上终结这一切,他从医那么多年,见过各种各样无比恶心的事情,也听说过古老部落食人一族的故事,从未见识过将人肉甘之若饴的家伙。

古代战争时期易子而食的事情屡见不鲜,饥荒时代人类不会遵从所谓情感的约束,对他们来说肉体的吸引力更加重要,哪怕是自己的孩子,肚子饿得情况下也不得不吃下去。

报告的后面则是稚嫩的手写文字,歪歪扭扭的字体才是最初的样子。

“我……我太饿了,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我不是故意……要杀你的,可我肚子再也忍受不住了。”

“老师,老师,你在哪里,为什么扔下我,为什么不带我离开。”

刘枫仿佛看到一个年轻小子吃掉为了生存吃掉地下死人尸体的一幕,也就是说,他人格分裂可能是吃下死尸和被遗弃在孤儿院那刻开始。

记得野人兄弟对刘枫说过,老师不让他离开。

如果孤儿院的人因为地震全部搬走了,只剩他一个,而他遵守老师的旨意留了下来,未免有些不可理喻,但他本身就是无依无靠的孤儿,除了相信老师还能信任谁呢?

具体的事件,因年代久远恐无法还原,孤儿院里储存的食物有限,他没多久就没东西吃了,饿了数天的人要么吃树皮,要么吃人尸体,想必几年前还没有野兔乱跑的局面吧。

野兔不怕人……因为那家伙本来就不吃野兔吧,捕捉野兔是为了……麻痹刘枫的神经。

想明白后,刘枫将左轮手枪上膛,重重的吸了一口气,他回头时,一张惨白的脸正对着他,缭乱的头发,并不消瘦的体型,以及深凹的眼窝子,像是阿修罗…

如果平时他定会大呼恶鬼,毫不犹豫的朝他开枪,可现在没那么简单了,这家伙的刀子顶在刘枫背上,看他惶恐的表情又不像是装的,疯疯癫癫的抖着身体,让刘枫感觉这一切都太假了,仿佛是老天爷开的一场让人捧腹的玩笑。

我怎么成了书中人?

“放下枪!”他口齿清晰,圆珠一样的眼球里全是血丝。

“你不会,杀了他们俩吧。”刘枫问道。

“杀?!”他声音沙哑,放声大笑:“不杀,留着,以后在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