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腔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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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弥迅速扭回头。
靳月看她表情不太对,温声问:“弥弥怎么啦?”
钟弥脱下鞋,低声说:“不舒服。”
这种不舒服,犹似踮脚踩在刀尖,鲜血淋漓,一刻也忍不了。
靳月顺着她刚刚的视线方向看去,低低地“咦”了一声。
钟弥自然地问:“怎么?遇见熟人了?”
“也不算熟人,”有些人你就算多打过两回照面,也不敢说和对方是熟人,靳月心里清楚得很。
她忽有感慨地跟钟弥说,“就是这种人吧,好像天生就是用来让别人感到自惭形秽的,你认识她,好像只是为了感受一把这个世界人与人差距有多大。”
钟弥还以为她说的是沈弗峥,再偏头去看,沈弗峥不见了,只剩那道裙装身影,似全方位展示一样,这回给钟弥露的是正面。
“你是说那个?”
靳月似乎不敢多打量,鞋子不买了,她拉着钟弥一边往外走,一边“嗯”了一声说,她跟着那位天使投资人这么长时间,也见过不少所谓的京市名流,少见他对一个女的那么客气殷勤,她那时候还不经事,无知无畏就问过一句,她是谁啊?
“她爷爷没退下来的时候……”
她用手挡着,贴在钟弥耳边说了三个字,到顶的副职,似投闷雷,眼底一震,是现实版的开了眼界。
快走远了,靳月顺势朝身后看一眼,看到那位千金身边站了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单侧面就足够出尘:“两次碰巧见,我都觉得她好傲气,不过人家也的确有傲气的资本,听说她有未婚夫,还是第一次见,她未婚夫这气质还挺能压她的。”
未婚夫?
钟弥只觉得如芒在背。
喜欢时有多拉扯缠绵,放弃时就有多干脆果决,电梯朝下一沉,带来轻微的失重感,她闭了一下眼,想刚刚在店里的画面,很快睁开。
如此贵又不合脚的鞋子,没什么好纠结,本来就不是她能驾驭的。
她不知道和沈弗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本心里,钟弥不是打破砂锅问到底,非要撕破脸皮不欢而散的那种人。
可她也想了,真有当面对质这一天,沈弗峥要怎么跟她解释?或许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未婚妻要找得力的,心上人是自己喜欢的。
俗也不俗。
哪怕他真拿她当一时兴起的消遣,也能讲得体面,怎么不算是最大的诚意呢?
钟弥捂着脸,团着腿坐在宿舍椅子上,人伏在膝头,骨头缝里发冷,真切体会到京市难得几日的好秋天过去了。
一直自认清醒,这一记当头棒喝算是给她的自视甚高上了一课,从认识沈弗峥开始,她就不受控地在为这个人美化。
连人家有没有未婚妻都不问一句。
她多信他。
她以为他是外公的客人,他尊敬外公,至少不敢对他的外孙女胡来。
可这份所谓尊敬,由何而来,或真或假,她从没有去想,也没有去问,无根浮萍一样,不过是肤浅地,自以为地,觉得他应该是一个好人罢了。
都是感觉。
感觉是虚的,来得快也去得快。
再一想,那什么是真的?那位漂亮千金的身份是真的,人家的爷爷,显赫到不能妄加谈论。
钟弥冷笑,又忍不住夸他。
做事干脆,不拖泥带水,秉持事不过三的原则,往她手机里打了三个电话被钟弥接连挂断后,他便不再打来了,还彼此清静。
男女来往,都奉行及时行乐了,聚散离合哪需要那么多理由,遑论大伤体面的对质,沉默已然是最好的台阶,该怎么退场就怎么退场,都各有余地。
跟她之前遇到的那些死缠烂打的男人相比,沈弗峥可真是高级多了。
可没想到,隔天下午她收到一份快递,她以为是杨助理给她寄来的画,下楼梯时还觉得乌云尽散,一身轻松。
心里想着,很好。
因何而始,因何而终,拿到这幅画,幻梦一场也算有个完美句号。
她没看到句号。
回到宿舍,钟弥将快递拆开,何曼琪糊着一脸泥膜凑到钟弥桌前惊叹:“哇,这鞋好好看,弥弥你眼光真好。”
钟弥指尖落下,划过白缎面的缀珠,鼻音里轻轻笑一声,眼光好吗?但穿上不合适,已经是她不想要的了。
谁会送她这双鞋,除了沈弗峥,钟弥想不到第二个人,她胸口堵着一股恶气,在心里给沈弗峥扣分。
这可就不高级了。
人被情绪左右时,思路再偏,也总觉得自己仍有清醒。钟弥打开衣柜,从一件小鸡黄的帽衫口袋里翻出一团纸,餐单小票,抻平褶皱,上头有两个地址。
酒店套房她已经去过了。
还有一个住址。
五位数的鞋,被她像大卖场的两棵白菜一样丢在纸袋里拎上,上了出租车,钟弥才想起来给他打个电话。
那边的声音有意外吗?还是全然意料之中?知道送出那双鞋子,就必有她这通电话?他又想怎么拿捏她?虽然陪在旁人身边,但心思都在你身上?
她很不想问“你拿我当什么?”这种自取其辱又幼稚至极的问题,但那种被骗被戏耍的愤怒,一刻不停,在和她死命按住的冷静交战。
钟弥脑子里信息很多,想得切齿拊心,怨气冲天,一时没法儿去分辨,只听他在电话里一如往常地问她:“吃晚饭了吗?”
她一句废话不多说:“我来找你,你在家吧?”
“在,是之前告诉你的——”
钟弥打断他:“我知道。”
说完,她就单方面将电话挂断,手机紧紧攥在手里。
京市的出租车司机爱聊天,今晚这位师傅好几次捡着红灯空档儿,在后视镜里瞥后座的客人,一路没敢吱声。
她大概也不晓得自己此刻的状态。
瞧着像去赴一场恶战。
第24章 山不转 没,佳人生气呢
沈弗峥城南这套房子, 钟弥之后一直不大愿意来,一是因为太大,没半点烟火气, 二是她第一趟过来,留下的初印象实在烂到顶。
后来有一阵儿, 刚好碰上沈弗峥在城南办公,在这儿小住过一段时间, 沈弗峥哄她过来, 真找了好几个设计师杵在客厅,说看哪儿不如意就改,再不行房顶掀了也成,随她高兴。
可钟弥偏偏就是不高兴,改不了, 改了也不成,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有时候她就是这样,不知道在跟谁较劲,不清醒不负责地发犟。
初印象定生死。
而她对沈弗峥的初印象太好了。
晦雨返晴的傍晚, 风帘翠幕后的侧影, 外公摆满兰花的院子, 他从檐阴下伸来的手,她甚至都不敢再往后想宝缎坊的事……
这个人, 点尘不落, 知礼识节。
好的像一个假人。
进门前,她不客气地在心里骂沈弗峥, 欺骗无知少女是罪, 欺骗不无知的少女, 更是大罪!
可进了门, 真见到他本人,钟弥反而冷静下来了,手上提着名牌纸袋,攒了一路的腾腾杀气,像细菌被消毒扫杀一样,半点不剩。
她穿得不够隆重,不然会似锦衣夜行,得体得仿佛应邀来他住所作客。
钟弥凭本事装的。
半环形的棕色皮质沙发,她就近入座,朝前倾身,将纸袋搁在玻璃矮几一角,正要说,感谢他记挂,但自己并不需要。
沈弗峥先一步开口,比钟弥还不避讳。
他问她那天遇见了,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
小幅度的表情变化,如同冰面绷出裂纹,钟弥不许自己因对方一句话就垮下来。
她挤出一丝笑,从嘴角弯到眼梢说:“沈先生有佳人相伴,我怎么好打扰?”
沈弗峥从烟盒里抽来一支烟,一个说不喜欢让人知道上瘾嗜好的男人,在她面前毫无顾忌地取火点烟,目光落在她身上,好似她才是那一截亟待烧掉的欲望。
他微微后仰,瞧着钟弥鼓气沉声的样子,笑了,说:“没,佳人生气呢。”
烟雾弥散。
那一刻,钟弥心也乱了。
得承认自己道行太浅。
她再装不来刚刚进门的冷眼淡漠样子,攥拳攥到无力可施,受他一句话撩拨,忍不住悸动,又实实在在地恼恨,咬着牙说:“我都看到她了!”
桌上有茶,这边的佣人按沈弗峥的生活习惯泡的,透明茶壶,搁在原木的隔热垫上。
他将烟靠在一旁,手背轻轻往玻璃上一贴,温度还适宜,倒出一杯,放在钟弥面前。
“你那天走早了,不然除了我堂妹,还能看到我妈和我大伯母。”
钟弥瞠目,视线从杯子移到沈弗峥脸上。
连解释,他都不着急澄清,只是平淡地摊开事实,一句废话没有,随她信或不信。
此时的对视,沈弗峥也看不懂钟弥,他以为解释清楚就行的事情,并没有在钟弥脸上看到翻篇了事的迹象。
他不知道,她在怎么想他。
周遭安静、空旷,水晶灯繁复绮错,华丽到摇摇欲坠,这挑高的客厅大得吓人,落地玻璃外似困着一个无边的夜,衬得偌大别墅如一座煌煌孤岛,上岸者生,离岸者死。
钟弥呼出一口气,盯着某个虚晃的光点。
倏而,沈弗峥心内一揪。
那种快速短促,甚至无法辨别是不是痛感的情绪,随着钟弥眼底浮现的两抹水汽,分秒不差地朝他划来,像被鱼线或者被新纸,划到手指一样。
细微的,甚至不能被立即察觉。
总要过段时间盯着细细一道血痕,才恍然知道,原来那么小的东西也有威力,按一按,也是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