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中元拍他一把,扬起嘴角道:“吃你的饭,那么多废话,别忘了你吃白食的!”

☆、027程家

开业第一天,杨中元本着赔本赚吆喝的原则,一口气忙到戌时初刻,才送走最后一位心满意足的食客。

回头一算剩下的面粉,杨中元才惊觉这一天就送出去一百碗面,光是面条的成本就四百文,人工和柴火都不算,光面和汤就七百多文,都算上了,小也得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搁在寻常人家,够一个月的口粮了,可杨中元却并不心疼,他能看出冲着免费而来的食客们只要吃了他做的面,表情立马就会不一样了。

他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也对未来充满期盼,所以这会儿虽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他还是兴致勃勃蹲在井边洗碗,似乎真不觉得累。

程维哲站在他身后,看他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认真用丝瓜瓤刷碗。

对于吃食,杨中元总是很讲究的,盘碗都要干干净净,食材也要新鲜整齐,就连一碗汤面,也非得摆出一个最好的模样。

这才是对于美食的极致追求。

不知道为何,程维哲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就觉得未来仿佛一条宽敞的大道,虽然杨中元步履蹒跚,满身疲惫,可他的目光是坚定地,他的步伐也稳稳向前,从来不曾退缩。

从小到大,他认识杨中元满打满算二十四年,却也第一次发现,这个幼时玩伴,是个从来不会妥协的人,他想要什么,就自己主动争取,他想要做成什么,就自己努力学习。

时至今日,虽然不知他这些年如何过来,可他一手顶尖厨艺却成为他生根立命的最大依仗。程维哲今日一直观察着食客们的表情,他知道,杨中元这间铺子,就算只是卖这一道鸡汤银丝面,以后的生意绝对不会比旁边的钱记差。

杨中元正认真刷着碗,仿佛觉察到什么似地,他扭头一看,就见程维哲正低头盯着他瞧。

他顿时有些不太自在,忙别开头呵斥程维哲:“这么晚了你还不家去?今天麻烦你了,以后你想吃什么,只管跟我讲,只要我会的都能做出来。”

程维哲突然笑笑,他的笑声低哑深沉,和夏日知了的叫声回荡在一起,奏成一首动人心弦的乐曲。

“好,以后我想吃什么,就赖着你给我做。”程维哲应一句。

杨中元没回头,天色也暗了下来,他只说:“我也忙完了,你回去早早歇下,以后客人没那么多,我跟我爹应付得来。”

对于他说的这个,程维哲没答应也没反驳,只说:“累了一天,你也早早休息,我先走了。”

按理说,杨中元是应该出门去送送的,可不知道为何,他竟觉得双膝柔软,似乎站不起来一般:“你,你先回吧,我这手脏,就不送了。”

“好。”程维哲笑着应他,然后转身离开了铺子。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院中,反复洗着手里拿个碗,就连烦人的知了声都听不见了,耳边只有程维哲那个“好”字。

百姓们夜里回家都早,茶铺子不做晚食,一般申时便没得客人了,程维哲出了面铺子,路过自己茶馆的时候随意一看,果然已经关门。

他心情十分不错,一路哼着轻舟调,往紫馨巷行去。

许多日子没归家了,要是他今日再不回去,家里那些人,不知又要说什么话。不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打断不了程维哲的好心情,他脚步轻快走进紫馨巷,径直走到程府大门口。

这会儿天已经有些晚了,西边的太阳正浅浅在天际挂着一个边,有厚重的云层遮挡着,已经没多少光亮散出来。

反而是圆如银盘的月亮光影朦胧,照亮了程维哲归家的路。

程维哲站在大门外面,一边等着门房打着哈欠给他开门,一边抬头盯着那月亮瞧。

十五月儿圆,阖家人团圆。这个本来阖家团圆的日子,他一个人在外面晃荡许多日,也没瞧见他父亲派人寻他回家。

想到这里,程维哲不由嗤笑一声。他那个父亲啊,真是许多年的书都读成了假道学,满口仁义道德,结果做的确实猪狗不如的事情。

程维哲心里嘀咕他父亲,面上却淡淡的什么都不显,那门房开了门,敷衍地叫了一声:“大少爷,久等了。”就靠在门边半闭着眼睛,似乎困极。

对于下人这样无理,程维哲已经十分习惯,他懒得同这些人计较,应声都没应声,径直迈开腿进了家门。

程家同杨家差不多大小,也是前堂中园后宅样式,程维哲一路穿过静悄悄的中花园,走到后宅拱门边敲了敲门。

后宅的门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开门见是他,忙迎他进门:“大少爷,你怎么这时候才回来,大老爷很担心,早都等急了。”

“廉叔,劳烦你起身为我开门,已经晚了,快去睡吧。”看宅门的廉叔是从小看着程维哲长大的,小时候就对他十分恭敬,如今虽然成了这个样子,也对他从来不曾改变,这个家里,如果还有几个程维哲惦记的人,那他肯定是其中之一。

程维哲跟廉叔随意讲了几句话,便一路顺着小路往后宅西北角走去,一路上,能看到几座精致的小楼,尤其是靠近宅门的那一座最为气派,上下足足有三层之高,那是程家主屋的所在。

可是,作为程家的长子嫡孙,程维哲却偏偏不住在这里。他只抬头扫了一眼主屋屋檐下悬着的铜铃,便头也不回地往西北角走去。

可越往那边走,楼宇就越显得破败凋零,途径几处都是下人住的院子,等到程维哲一直走到小路尽头,才看到一作青瓦白墙的院落。

平心而论,这座院落的整个看上去十分干净整洁,虽说比不上主屋大气,却也十分别至,让人一眼便能知道是读书人的住处。

院里种了好些毛竹,在晚风的吹拂下,响起阵阵沙沙声,仿佛有什么在耳畔轻声细语,又仿佛是在诉说着难以言说的秘密。

这条紫馨巷里,谁家敢说没有秘密?隔壁的杨家有,对面的吴家也有,然而程维哲总是觉得,他们家的那个秘密最为龌龊,让他只要待在这里,就浑身难受,夜里也不得安寝。

可他到底不能整日整日不回来住,程家的那些人,一张嘴能把死人说活,他爹的孝还没过去,只要五个月,最后的这五个月熬过去,那么……

就在程维哲看着院中毛竹发呆的时候,一把少年特有的沙哑嗓音响起:“少爷,你回来了!”

程维哲低头一看,竟是他的小厮二毛,程维哲忙冲他打眼色,叫他不要声张,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维哲,这么晚了,你怎么才知道回来?你这么大的人了像什么样子?!你看看维书,就算外面生意再忙,也会回来陪你叔叔叔父用膳,你呢?你太不孝了!”程赫扬声训斥着自己的儿子。

程维哲抬头扫他一眼,见他一如既往地一脸不耐烦地看着自己,眼孔里只写着两个字,那就是厌恶。

是的,程维哲作为程赫唯一的儿子,却被父亲从小厌恶到大。

小时候他会委屈,会不满,会抱怨,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他懂得了许多事情。那份骨肉亲情早就被长辈经年累月的谩骂与漠视淡薄了去,留下的,只有那个名叫亲情的枷锁。

他看着自己父亲那张虽说年近五十,却也依旧俊美苍白的脸,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

这个家让他难受,难受极了,他恨不得一把火烧光这个地方,让他这个“父亲”深切体会一把他从小到大忍在心里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