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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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诗人和疯子,才过分强调人类的感情,才会把感情奉为全宇宙最玄妙的续命药。
因为只有这两种人才拥有惯性自欺的能力。
他一向欣赏不来以感情为主题的诗作,他偏爱那些指向生命和人性最深处矛盾的语言。
而这一类广场或者地下的诗社活动,通常都充斥着陈词滥调和自我陶醉,谈论男女爱情,歌颂家国情谊。
没意思。
“这位置能看到那个光圈吗?”他难得地想起她的身高,站在人群中很容易被遮住视线。
甘却左右挪着角度,但无论挪到哪儿都有人挡住她。
只能苦恼地跟他说:“张张,我好像真的很矮哎。”
“别指望我把你举起来。”
“什么呀,我又没有说……”
甘却想象一下那画面就觉得害羞,然后又想到他的体重,顿时找到了底气。
“再说了,你、你的力气也不够呀,举高高什么的,你就吹啦。”
张存夜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用眼神把她全身上下凶了个遍,尔后说:“来,凑我耳边再说一遍。”
她缩了缩脖子,往旁边躲,“我不!我、我忘词了……”
4
其实她不算矮,有着正常十七岁女孩子该有的身高。
但这里的围观群众实在太多,张存夜只能带着她往前挤,挤着挤着,不知怎么的就挤到了最前面一圈。
“行吗?”他问她,同时下意识戴上卫衣连帽。
“简直太棒啦!”甘却还是第一次围观这种大型活动,总感觉会有很厉害的场面上演。
她伸手过去,想牵他的手,但他把两手揣在自己卫衣口袋里了,沉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人群中间的那个圆形站台。
有那么几秒,甘却觉得他像个水晶气泡一样,与这座城的热闹繁华格格不入,疏离又脆弱。
他的前后左右,人头攒动,霓虹灯闪,鼓点作响,一切都是彩色的,亮色的,鲜活的,生动的。
唯独他这个人,站在那里成了灰色的幻影。
甘却瞄了瞄他的口袋,悄悄把自己的手塞进去,摸到他冰凉的长指。
“做什么?”张存夜瞥了她一眼,语气不怎么好。
“暖吗?”她握住他的手,笑嘻嘻地仰脸问他。
“拿开。”
“不要!”
她大着胆靠过去,依偎在他身旁说:“情侣应该牵手的呀,下午的时候你说我们不是,但现在已经是啦!”
他没再让她把手拿开,任她握着。但也没再跟她说话。
他似乎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那个站台上,又似乎在盯着某个虚空的地方。
诗社活动的主持人讲了几句开场白之后,陆续有人站上去朗诵诗句。
甘却跟着众人偶尔鼓掌,但是那些诗句她一句都听不懂,只感觉这些人读书的调子都抑扬顿挫的,好像很高深的样子。
闹闹腾腾地进行了大半个小时,她拿眼角余光去瞄身旁的人,发现他还是那副样子。似乎很认真,又似乎在神游。
中间突如其来一个所谓的随机抽人环节,好死不死地他们就站在第一圈。
眼看着主持人抱着抽号箱逮人抽了大半圈也没抽出一个半个来,到了他们这里,张存夜往后倒退,藏进后面的人群中。
但是他没来得及通知那一脸懵的傻子,于是就眼睁睁地看着她傻乎乎地把手伸进小箱子里。
然后再耳力分明地听着主持人宣布她成为了今晚第一位“街头诗人”,有请她上台随口作诗。
靠,连英语都不会说,他们想她念出什么诗来?
还“街头诗人”……举办活动的组织者怕是缺了个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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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却一头雾水,转身去搜寻他的身影。
张存夜认栽了,上前跟主持人交谈了几句,表示他愿意代替女朋友上去诌两句。
“待着别乱跑。”他回头嘱咐她。
仍然茫然得不行的甘却乖乖点头,然后就看见他两手插着兜走上那个圆形站台。
一圈亮而不刺眼的强光笼在他周身,人群渐渐安静下来,像等待之前每一位朗诵者开口那样。
骨节分明的漂亮手指轻轻搭在固定式话筒边上,他清了清嗓子。
手长得好看的人做小动作显得格外优雅,但只有甘却知道他掌心的皮肤过敏还没好。
他很快就开始了,说英语时语速流畅而适中。
可惜她什么都听不懂。
什么……都听不懂。
今夜的气温很冷,他穿得依然单薄而宽松,修身又闲适;他的肤色在灯光下看起来白得更加不真实,轮廓更加分明。
甘却舔了舔唇,眯着眼仔细看他的一举一动。
他垂着眸站在那里不紧不慢地说话,疏离感所带来的光辉和独特使得他轻而易举吸引人群的目光。
她觉得胸口有点闷,反复刮着衣角,想要他快点下来。
终于挨到他念完,还没等他弯腰致谢,甘却就扯着嗓子喊了他一句。
张存夜分神看了她一眼,略匆忙地低首收了个尾,从台上走下来。
掌声从人群中响起,主持人想拉住他不让走,甘却立刻跑过去抱住他手臂,朝着主持人笑了笑,然后赶紧拉着他往外挤,抢亲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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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下药了?”张存夜被她拉着走,皱了皱眉。
“快走啦!我不喜欢这地儿了。”
“自作孽。”
“是啦是啦,是我自找的。”
终于挤出来之后,她依然两手抱着他手臂没放开,脸贴着他衣服。
“十八岁,以后我们不要来这种地方了。”
这种地方让她觉得他很陌生。
好像只要她一放开手,他在喧闹的人群中就可以闪耀。
而他一发光,她就看不清他的面目;
他一发光,注视的地方就总是那么遥远,仿佛是她永远够不到的世界。
☆、第二十四章
“张张,你刚刚念的诗句是什么呀?”
“我不想重复念一遍。”
“哎呀你就、用中文说一遍给我听嘛。”
“你不适合听。”
甘却气馁极了, 小手钻进他口袋, “那我们牵手好不好?”
她的手瘦归瘦, 好在暖乎乎的。左手抓住她的手, 张存夜把手伸出来,牵着她垂在身侧。
甘却觉得这个牵手的姿势不太妥, 边跟着他走, 边低着头摆弄了很久。然后才心满意足地牵着他晃来晃去。
“所以有什么区别吗?”他垂眸瞧了一眼她费尽心思调整好的姿势。
“有呀, ”她得意洋洋,“刚刚是你的手指裹着我,现在是我的手指在外面啦。”
他嗤笑一声, 任她瞎掰。
“你的手怎么总是这么凉啊?”这个问题她想问很久了。明明是整天揣在口袋里的手,却好像没有稍微暖点的时候。
“天生的,”张存夜转头看她, 问, “特别吗?”
“特别是特别,可会不会是某种疾病呀?”
“那可能是冷血病吧。”
“你别说, 还真有点像哎, ”甘却歪着脑袋思索, “你看你穿衣服那么少, 还不怕冷;又不爱理人, 话也很少;连诗都不愿意念给我听————你干嘛!”
他突然把手伸进她毛衣领子下,指尖挠着她温热的脖颈。
“你把手拿开、拿开!冷死啦!”
她躲来躲去,张存夜从后面轻轻勒住她脖颈, 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让你少说话,多感受。”
“我已经感受到啦,真的!”他的手还停留在她毛衣里,甘却缩着脖子不敢动。
他把手从她衣服里拿出来,但另一只手臂依然勒着她。
广场上人来人往,电音鼓声或远或近一刻都不停歇。
他站在她身后,下巴轻抵着她头顶,喉结滚动:“它可能会一直凉下去,但我会让它好起来。好起来。”
“噢……”
她看得见这掌心的红色血块,她感受得到它异于常人的低温。
可她看不见它曾被挫骨削皮,也感受不到血流不畅带来的阴冷。
消失的纹路,是他被抹去的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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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牵着手散着步,不知不觉就走出了市中心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