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长生不老 第4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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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是,他遭遇过无数挑战,不说从来没有失败过,但终究有恒心和毅力一直坚持下去。
他只要耐心调教竹君棠就可以了,她年纪还小,假以时日必能成器,把一块顽石雕琢成璞玉。
他想这么做倒不是因为他和竹君棠有什么……有什么关系,主要是受故人所托,才有了这样的行动力。
没错,仅此而已。
在不久之前的历史上,好友临终前把妻儿子女甚至父母托付给挚交好友照顾,也是常有之事,其中一些品行高洁者,往往会把对方托付的子女视若己出,把对方托付的父母侍之如亲生父母,把对方的妻妾安排的妥妥当当的,要嫁给别人就嫁给别人,要嫁给自己就嫁给自己。
刘长安以各种身份生活的时候,因为总是比好友们活的久一点,健康一点,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强一点,便经常收到这样的请托,只要不是关系太差,刘长安都会照顾一二。
没有办法,他一直以来便是如此热情亲善端正仁和慈祥光明犹如菩萨一样的心肠。
上官澹澹摸完竹君棠以后,就进去取了一块干干净净的毛巾,在她心爱的电动车上擦来擦去,在购买和回来的路途上,上官澹澹都有小心仔细地观察着刘长安,暂时看不出来他有没有抢夺她电动车的意图。
刘长安对电动车的兴趣,还不如大街上随便骑的电动助力车,自然不会关注上官澹澹的电动车。
他现在的关注点在竹君棠身上。
“什么时候到郡沙的?”刘长安问道。
“刚到不久,我想来找澹澹和咚咚玩,在路上看到你骑着电动车,我就跟在你们后面,保护你们。”竹君棠瞅了一眼仲卿,尽管很多时候仲卿都会为虎作伥,但是还不至于当着她的面出卖她。
“你有心了。”刘长安完全不信。
“毕竟电动车十分弱小,在大街上被撞到很寻常,我用我的大车子跟在后面,可以避免来自后方的追击。”竹君棠觉得自己的理由十分充分。
“小棠真乖。”上官澹澹听到了,抬起头来赞赏了一句,但是现在她在擦电动车,所以没有要摸竹君棠的头。
仲卿神色如常地保持着助理的姿态,一言不发。
“你先回去吧,我下午去找你。”刘长安想了想说道,今天下午也没有什么事情,先拿她操练一番,让她早日结束仙女的状态。
“找我干什么?”竹君棠警惕地打量着刘长安,“我要和澹澹还有咚咚一起玩一整天才行。”
“那你什么时候教我骑电动车?”上官澹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骑上自己心爱的电动车,她最不喜欢走路了,每次让他背一背,都要上官澹澹努力地和他对上眼神才行,大多数时候他还选择无视。
“等下就教你。”骑电动车相当简单,只要不是头猪,基本就是坐上去就会开,上官澹澹拥有多种超常能力,想必没有问题。
“先吃饭吧,竹小姐,仲助理,今天中午一定要留下来吃饭。”周书玲热情地招呼,“上楼坐去吧,别站在外面说话了,怪冷的。”
“好呀!”竹君棠便和仲卿一起上楼去了,也没有忘记把送给周书玲的大礼包带到刘长安家里放着。
周咚咚被周书玲从结界里拽了出来,口里塞着两个巧克力球,脸颊鼓鼓的,跟被马蜂蛰肿了脸的土狗似的。
刘长安没有上去,准备花几分钟教上官澹澹骑电动车。
“会骑马吧?”刘长安问道,上官澹澹这样出身的女子,礼,乐,射,数,御,书,这君子六艺都是要学的,只是上官澹澹在宫中呆着,到花园里玩耍都要坐小马车,别的皇后和太后偶尔玩玩小马,但是也不像她这样。
她即便学过骑马,很快就荒废了也正常。
骑马和骑电动车当然很不一样,马有四条腿,它自己会保持平衡,但是电动车只有两个轮子,需要骑乘者把握它保持平衡,可是如果在电动车倾斜的时候,可以伸出两条腿来支撑,那就和马有四条腿的效果是一样的了。
上官澹澹犹豫了一下,摸着自己的电动车说道:“我会骑我的矮子马,它和矮子马差不多高和大小,一样的。”
刘长安点了点头,上官澹澹的矮子马,现在叫汉宫矮马,这个称呼自然是为了增添身价,有点皇家御用的意思,在汉代也确实是贡品,历史上叫果下马,就是因为只有六七十厘米高,骑在上边可以在果树下乘凉,所以叫果下马。
上官澹澹的那两匹果下马,确实是此类马中的极品,性格温顺通人性,个子不高但是体格壮实,引起某些人的觊觎和把玩的欲望,也是情有可原之事。
“会骑马,主要是有了那种奔跑中驾驭交通工具的经验。你这辆电动车的轮胎宽厚,保持平衡也相当容易。刚才我骑着,你坐着,现在换过来,你骑,我坐在后面帮你保持平衡。”刘长安也没有教过人骑电动车,但是教人骑过自行车。
在五六七八九十年代,男人教女孩子骑自行车,是那个年代的一种浪漫。
到了二十一世纪,有一部韩剧叫《浪漫满屋》,许多人看过了以后,过了多年也许忘记了这部剧讲的什么玩意,但是男主角和女主角骑自行车的场景倒是有印象。
现在当然不一样了,现在很多女孩子不需要男人教自己骑自行车了,她们考好了驾照,等着男人买车给她开,是这个年代的一种浪漫……哈。
“一种”意味着只是其中之一,并非以偏概全。
上官澹澹看着刘长安一甩腿就跨坐在了后面,回想起刚才自己坐在后面好像是抓着他爬上去的,这个男人的腿真长,跟老公公的汗血宝马一样。
上官澹澹的老公公当然就是汉武帝了,汉武帝有很多汗血宝马,汉宫里也有许多,但是上官澹澹不喜欢那么高大的汗血宝马,小时候爷爷把她抱在怀里骑着汗血宝马,她都很害怕,所以后来只骑矮子马了。
上官澹澹握住了电动车的把手,坐了上去,双腿放在脚踏的位置,电动车就开始倾斜,刘长安连忙撑住。
看到没有倒下,上官澹澹放心了,先把各种按钮按了按,听着电动车的喇叭鸣叫,开心地学着“滴!滴!”喊了两声,然后用力扭了一下加速的把手。
“嘭!”
上官澹澹的大马力电动车一下子就蹿了出去,直接撞在了墙上,上官澹澹“呀呀”叫唤着,小身子跟着扑了出去,脑袋也撞在了墙上。
第七百一十三章 赶羊人
这忽如其来的一撞,吓了刘长安一跳,他心急如焚地下车察看了一番,确定墙体没有出现裂缝,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要是墙被撞破了,那麻烦就大了。
这栋房子住了很多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刘长安对它还是很有感情的。
摸了摸墙壁,刘长安顺手把掉在地上的上官澹澹捡了起来。
“我的小马车!”上官澹澹惊慌失措地跪在电动车前面,心疼无比地看着防撞铝条凹陷,前挡板上更是出现了一条裂缝。
“这是电动车。”怎么就成了小马车?
“我的电动小马车……”
上官澹澹跪坐在地上,抚摸着前挡板上的裂缝,大大的眼睛里心疼和委屈止不住地溢出来,变成了一片湿润,长长的眼睫毛扑闪扑闪几下,那片湿润便成了薄薄的一层眼泪,顺着眼角滑落。
簇新簇新的电动小马车,让上官澹澹满心欢喜,暂时成为了上官澹澹最心爱的宝贝,结果才不到一会儿就破了,能不难受吗?
刘长安叹了一口气,连电动车都不会骑,真是一只愚蠢的太后,原本以为她应该属于超凡卓绝的人物,这种小技能还是轻松掌握?
他到上官澹澹房间里去翻了翻,找到了自己以前用过的一捆胶布,把前挡板上的裂缝严严实实贴了好几层胶布。
看到自己簇新簇新的电动小马车,又变成了重伤抢救的模样了,上官澹澹哭的更厉害了。
她节衣缩食才攒下了一千多块钱,加上秦雅南,周书玲还有竹君棠让仲卿送来的压岁钱,买下了这辆电动小马车,尽管还剩下不少钱,但是再买一辆已经不够了。
接下来又没有什么会送红包给她的节日,只能每天从刘长安那里拿六十块钱继续攒着,不知道要多久才能买一辆新的。
难道要去打工吗?太后是不可能打工的,连家务活都不会做,因为没有力气。
更何况上官澹澹就喜欢这一辆,现在的心情根本不是马上换一辆就解决的,第一个拥有的总是最喜欢的,后面再有不过是替代品,没有了那种特殊的喜悦和心情。
“骑电动车,撞一撞是难免的事,哪里有人骑电动车不撞撞这里那里的?你今天不撞,迟早会撞。它又没坏。”刘长安觉得上官澹澹哭的有些太过份了,未央宫里发生了许多事情,包括刘弗陵的葬礼,包括一些流血事件发生时,包括他被逐出未央宫,都没见她这么伤心过。
“没坏吗?”上官澹澹停止了哭声,不是很相信地看着刘长安,伸手摸着贴了许多胶布的位置,眼泪暂时都积攒在眼眶里,没有再流个不停了。
刘长安提起电动车转了个方向,坐上去一扭把手,又骑了出去。
上官澹澹站起来,擦了擦眼睛,提着裙子跟在电动车后面跑,“等等我!等等我啊!”
刘长安转了一圈回到了梧桐树下,上官澹澹步子太小,费劲地跟着跑了回来,连忙从刘长安的手臂下钻了进去,爬到电动车的脚踏板位置站着,看了看看不懂的仪表盘然后再坐下去。
刘长安只好往后退了半个身位,但是依然握着电动车的把手,没有再直接把电动车交给她。
正常人都不会再用力去扭加速把手,可上官澹澹是正常人吗?她不是。
“这里是不能很用力的扭吗?”上官澹澹没有刘长安想的那么愚蠢,她发现了关键的问题所在。
“对,轻轻地扭动。”刘长安小幅度地扭了一下又松开,电动车往前蹿了下又停了。
上官澹澹身体晃了晃,靠在了他怀里,回头看了他一眼,又有点开心了,伸手握在刘长安的手背上,“你这样带着我再骑一会儿。”
刘长安带着她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同时告诉她,“这两个是刹车把手,你也要注意,如果是在高速行驶过程中你一下子用力到底,你还是会像刚才那样飞出去。”
上官澹澹后怕地点了点头,还好他告诉了自己。
玩了一会儿电动车,刘长安交还给她,但是上官澹澹没有再尝试自己骑,她决定循序渐进,她有的是耐心和时间,可以慢慢学,以免让自己心爱的电动小马车再次受伤。
上官澹澹把电动车推到了自己门口,用送的雨衣遮的严严实实,然后上了大锁,小心地把一串钥匙放在袖兜里,再看了看电动车被撞坏的地方,难过地叹了一口气上楼。
刘长安要上楼做饭,但是今天有客人在,而且周书玲也会主动去厨房帮忙,上官澹澹只要坐在电暖桌旁边装作陪伴客人的样子就好了,刘长安不会叫她去做家务活的。
保持着传统的年味,那么家里在这时候自然是不缺食材的,刘长安也乐的在这时候大展身手,做的都是大鱼大肉的家常菜式,但也没有人说吃着腻味,除了竹君棠总嫌辣以外,其他人都吃了很多饭菜。
竹君棠:一碗。
仲卿,周书玲:两碗。
刘长安,周咚咚,上官澹澹:三大碗。
由此可见,竹君棠最被刘长安嫌弃有着充分的原因。
仲卿其实还能吃,但有点不好意思,她觉得吃两碗既能表示对主人厨艺的欣赏,又不至于显得太贪吃,对保持身材也有必要,她已经不是新陈代谢旺盛,咋吃不胖的少女时代了。
仲卿经常和刘长安在外面吃烧烤,领会他亲自下厨的手艺不多,他下的粉面都很好吃,上次来送礼吃了顿饭,便让她有点惦记刘长安的手艺了,今天跟着竹君棠过来,也未尝没有一点点想要再尝尝他做的饭菜的念头。
中午吃完饭,刘长安知道竹君棠想留下来玩,他也没有用强赶她,只是提议一起去散散步,有助于消化。
周书玲要收拾餐桌和厨房,不需要散步,于是因为没有力气不能干家务活的上官澹澹,和试图还想干家务活赚一块钱但是被周书玲拒绝了的周咚咚,一起陪着刘长安去散步。
竹君棠自然就跟上了。
羊就是这样的,只有有在前面领路的,它就会像没脑子一样跟着跑,哪怕感觉越走越不对劲也是这样,这就是一条狗可以赶一群羊的道理。
刘长安带着她们散步,走着走着就到了宝隆中心一号楼下面,竹君棠浑然未觉已经被刘长安赶回家了,还兴高采烈地带着周咚咚和上官澹澹上去玩,她说她有个娃娃屋,还没有带她们去参观。
“书都买好了吧?”刘长安又随口问了一句仲卿。
仲卿点了点头,和刘长安相视一笑。
第七百一十四章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一起走进电梯,上官澹澹照例想把楼层按钮都点亮,手指头放在按钮上边的时候,扭头看了一眼刘长安,瞅着他看她那种“果然又要做蠢事了”的眼神,上官澹澹便放弃了,拉着周咚咚的手坐在了沙发上。
孺子可教,刘长安点了点头,要是竹君棠也能这样看懂眼神就好了。
这种可能性不大,一来上官澹澹是眼神交流的前辈,擅于眼神交流,二来上官澹澹毕竟是“凤”,比羊这种动物级别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哪怕就算是“仙羊”,也比不了。
这里的“凤”单纯只是因为上官澹澹曾经的身份,倒不是说刘长安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认为上官澹澹是一只浑身长满红色羽毛的大鸟。
竹君棠很少会去读懂别人的眼神,一向都是别人看她的眼色行事,这样的人容易形成交流障碍,只知道自己想什么别人就应该去做什么,在偶尔试图了解别人的眼神时,往往都是曲解和误读,从别人的眼神里理解出什么“狂妄自大和按捺不住的大笑”。
只有和刘长安在一起的时候,她才会略显机敏一些,懂得见机逃跑或者撒娇求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