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一章 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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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必要喊,因为妖怪的头顶正对着箭尖,之间毫无阻拦,织女和赵曼怡都在侧边,朱半神和胖和尚则站在几十米外的天空中。
不过两位英勇善战的女子还是听话闪开了,因为她们都知道,李恪的箭非同小可,无坚不摧。
妖怪听到这话,昂首看着天空,似乎感觉到了可怕的煞气和锐气,所以目光里流露出惊慌。
李恪的手指松开弓弦,妖怪的脸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大洞,由于是从侧上方往下射,所以箭在穿透了脸之后进入到躯干内,从右侧肋下钻出,然后进入地下,在坚硬的街道表面弄出一个直径有两米多的大洞,许多的泥土和碎石喷出来,然后是热腾腾的混浊泉水。
妖怪尖叫一声,然后只见黑云翻涌,立即将整个庞大的身体笼罩住。
这个显然是一种保护措施。
李恪很想再来一箭,然而体内已经没有足够的道法能量支撑这样做。
胖和尚和朱半神还有织女和赵曼怡都知道发起总攻的机会来了,四人一拥而上,全力出击。
然而很诡异的一幕出现,黑云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散了,而妖怪也没了,只留下一些紫色的血污和一些破烂的肉和骨头,以及地上不断涌出热泉的那个洞。
周围街区成为一片废墟,倒塌了房屋可能有几百幢,一些大树断折或者倒下,有些露出了树根,还可以归位。
一派凄凉景象,仿佛遭到某种浩劫,二战时被多次轰炸过的城镇大概就是这副德行。
在仙界的战争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交战双方都不会以凡人为攻击目标,也不会无故对居民房屋和学校还有寺院之类建筑物下手,战争仅限于仙人之间,而且交战和打斗之前都要考虑到对居民可能造成的影响。
妖魔们显然不打算遵守这些约定俗成的规则,它们像是无所顾忌,肆意进入人口密集的居民区并且胡乱发大招。
真的很可恶。
地上躺着两具妖尸,脑浆流出来,一动不动,像是已经僵硬了。
李恪的箭射出的洞不知有多深,在涌出一段时间的泉水之后,开始冒出石油。
还好不是有毒的天然气,否则麻烦就大了。
赵曼怡兴高采烈地说:“妖怪跑了,我们赢了。”
织女:“我们五个围攻一个,还让它成功逃走,其实可以说是失败。”
胖和尚:“三只大妖两死一伤,总的看来,我们还是赢了。”
朱半神:“我生平第一次战斗,就遇上这样的大怪物,这个运气真是不太好。”
织女:“你遇上大怪物却活下来,而且只受了一点轻伤,其实应该说是运气极好才对。”
胖和尚:“这个世界太危险了,我还是待在学院里享受导师和大仙同学的保护比较好,以后巡逻的事你们别叫我出来了。”
赵曼怡:“这样厉害的大妖其实很少,难得一遇,你应该庆幸才对,有过这样的经历,回去之后就可以对人吹嘘了。”
胖和尚:“吹什么?告诉大家,李寻欢宝刀不老,轻松干掉两只大妖,而我们努力良久,却让最后一只妖逃掉了?”
赵曼怡:“也许最后这只妖是三只当中最强悍的。”
这时李恪从天空中掉下来,经历了一次不成功的降落,直接坐到泥浆和石油的混合物当中。
织女急忙过去,将他抱起来,温柔地说:“咱们的小英雄,全靠你神奇的一箭,才重创了妖怪,现在我估计那家伙多半已经死在逃亡途中了。”
胖和尚走到地面的妖尸旁边,拿出刀子,划破盔甲,然后割开皮肤和肉,像是在寻找什么。
李恪问:“你干嘛?”
胖和尚:“寻找妖丹。”
李恪:“真有这玩艺吗?”
胖和尚:“据说有大补之功效,还可用于炼器。”
稍后,真的找到了两枚妖丹,均为暗红色,形状和大小均与乒乓球相似,密度很大,可能与铂金差不多。
胖和尚将妖丹递给李恪,说这个战利品应当属于功劳最大的人。
李恪摇摇头:“你收着吧,我都不知道怎么用。”
赵曼怡伸过手来,将两只一起拿走,笑嘻嘻地说:“功劳最大的人拒收,就归功劳第二的人所有好啦。”
织女:“功劳最大的人肯定是小李飞刀,应该过去问问这位高人想不想要。”
李恪满腔激动地想,要对这位古代大英雄说些什么才好。
据史书《无情剑》记载,小李飞刀喜好饮酒,平时没事常常拿着木头做雕刻,弄成心爱女子的形象,后来跟着小美女周轻红不知上哪里鬼混去了,从此不知所终,后来收了一个名叫叶开的徒弟。
李恪当年卧病在床的日子里,用电脑看过许多书籍,其中就有这本《无情剑》,对于李寻欢和阿飞这两位英雄很是崇拜,此时有缘亲见,一定要弄个签名以及合影留念。
回到只剩下残墙断壁的酒吧废墟里,结果却看到了醉倒趴在桌子上的大英雄。
三位打扮得很怪异的年青人已经恢复了意识,此时正和店主以及绿奴一起动手,从建筑垃圾当中发掘有价值的物品。
胖和尚说:“小李飞刀,醒一醒,大家都很仰慕你的能耐,想与你把盏言欢。”
织女:“对前辈高人应该有礼貌,怎么可以称呼人家为小李——飞刀。”
胖和尚:“我年纪与他差不多大。”
李寻欢依旧趴在桌子上,鼻孔里吹出一个泡泡。
织女喊:“前辈高人,剩下的妖魔被我们打跑了,醒一醒。”
朱半神:“弄些凉水浇上去,肯定会醒来。”
这样的无良招式,谁也不敢用,试想一下,李寻欢若是生气了,会有什么后果?例无虚发的飞刀可不是吹出来的。
赵曼怡大声喊:“快来看啊,街上有美女果奔啦。”
依旧没反应,睡得得很香的样子。
李恪心生一计,从翻天盒里拿出醉神壶,把其中的保存的美酒斟满李寻欢脑袋面前的杯子,然后又洒了几滴在鼻孔前方桌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