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Manny,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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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我太庆幸自己是个自由职业者了。
写稿写到极限的时候,溜出去,逮住我的小可爱啵两口。
人生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
只是我可能害他效率变慢了,以前他八点钟准时下班,现在偶尔要加班到十点甚至十一点。
“今天别走了。”
“不行,明早该买菜了,好菜要抢的,从你家过去还要绕路。”他温柔地拒绝了我,要不是我了解他,会觉得这是在欲擒故纵。
“只是因为这个?”
我觉得不是。因为如果他睡在这里,就只能和我在一张床上凑合,即便是king size,但毕竟是完整的一张。沙发倒是够大,但我舍不得他睡,他也舍不得我睡。
嘿,多大的难题。
105.
我还是送他回去了。
我们在那块破石墩前吻别,还遇到一个刚下班的人。我理解任谁在本该静享孤独的归家路上看到粘作一团的两个人都会有点害怕。
好在我礼貌纯良的微笑打动了那位陌生人,随后那祝福的目光也自然要收下。
我们又拥抱了一会儿,缓慢地摇摆着。
“那我上去了?”他说。
“嗯快上去吧。”
“你也是,早点休息。”
我喜欢看他的背影,因为我自认为能从中观察到他的表情。
很神奇的技能不是吗?归根结底是想象力而已。
106.
既然都在一起了,等我们这半年的合同到期,我们怎么也不能再像现在这样我付钱他做事。
至少要为他分担一部分。
但是我这根老废柴又能做什么呢?
洗衣做饭扫地插花,也就做饭还有施展的余地。
想想那个画面,天,怎么会有人能拒绝做饭好吃的人。
107.
我想为他做饭,但现实是我不得不分出大部分精力保证这顿菜肴不会让人食物中毒。
开玩笑的。
目前为止,我一共给别人做过两顿饭。
第一次是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妈生病在家没去上班,且不幸赶上我放假在家。我做了一碗清淡的鸡蛋面,放了点青菜,放了两颗小混沌,还撒了点胡椒粉提味。
最后我妈虽然没留下激动的泪水,但十分欣慰地说:“儿子长大了。”
之后两天听说她身体还是不太舒服,但我没再有机会照顾她。因为我被送到了爷爷奶奶家,玩儿泥巴去了。
第二次是做给大学时期我室友的,后来他从坚决不点外卖的养生学者变成了……每月要在外卖软件充会员的韭菜。
108.
我的第一次练手选在了某日送他回家以后。
已经易主几个月的厨房还真有点让人认不出。我以前过于随意,各种食材和调料只按拆包和没拆的分,没过半个月干香菇就一股八角味,旁边生小米散发一阵鸡精加无碘盐的咸香。
现在可不一样了,井井有条到我都不敢用。
初次练手不想太为难自己,我锁定了还剩几块的咖喱块。
谁不爱简单的美味呢?
我烧了些水,准备下菜。
109.
等等,我好像还没切菜,也没洗菜,以及没看一眼家里还有什么菜。
我家的菜基本都是当天早上买的新鲜菜,库存很少,肉类除了年初朋友给我的一只小羔羊还冻在最里面,其他也都是需要的时候才会去买。
虽然还是被我找到了三根手指那么大的牛肉,蔬菜却是毫无库存。
这可怎么办呢?咖喱里总不能只有牛肉沫。
我回头看看已经烧开的水,咬咬牙跺跺脚,从橱柜里这儿抓一把葡萄干那儿捞一把芸豆扔了进去。
我告诉自己,重点不是辅料,是咖喱。
110.
我在十分钟前把咖喱块放了进去,尽心尽力搅拌十分钟,终于成了可喜的半流体状态。等我找来一个大碗盛好,勺子和下饭的电视节目都整齐摆在面前,才终于发现一点异常。
我……没有饭来配。
家里唯一不用加工就能食用的主食就是全麦面包,要不用它蘸着吃?
无论如何,今天的尝试圆满完成,并得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
我就是不适合做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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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的意思就是我们的可爱保姆没吃到这顿饭,可以说是很享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