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名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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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别杀我!求求你了,我肚子里还有孩子,你放过我吧……”
自从我跟了祁天川以后,我发现我经常不能睡到自然醒,而且每次都是在惊吓中醒来的。
草!再这样下去我会不会得精神衰弱啊!
我看了眼手机,才五点半!
于是,蒙上被子接着睡觉。
“好了好了,你已经被救出来了,没事儿了昂……”
“一大早晨的吵吵什么啊!老子还没睡醒呢!”
外面传来祁天川和王狰的声音,尤其是王狰,他那个大嗓门一吼出来,我是彻底没了困意。
随便套上了件衣服,开门出来。
“小解子,你可算醒了,快快快,做早饭去,我饿了!”王狰用他渴望的小眼神看着我。
“我去!我成你们俩的保姆了啊!”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进了厨房忙活了起来。
刚才瞥了一眼里面的客房,见到祁天川正在给木落落医治,一边说着安慰的话,一边给她检查胎儿有没有受伤。
果然,这种活还是他最适合干,像我和王狰这样的糙老爷们儿,打死我们我们也干不了啊!
“哎!我说,里面那个傻娘们儿长得还挺水灵的!”王狰一副流氓嘴脸说到。
“你怎么说话呢!什么傻娘们儿啊,文明用词!”
“切~不是说一孕傻三年嘛,她现在可不就是傻娘们儿嘛!”
王狰一边帮我摘菜,一边和我调侃两句。
没一会儿,一顿丰盛的早餐就出现在了餐桌上。
吃饭的过程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我们三个狼吞虎咽,毫不顾忌形象,那位唯一的女士却是细嚼慢咽,还不住的跟我们道谢。
因为我和李若卿的关系特殊,所以他俩特别“慷慨大方”的把这次送木落落回家的任务,交到了我手上。
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一路无话。
到了李家,一开门,迎接我的不是李若卿,也不是那个管家,而是我那傻闺女——小荷!
“爸爸!”
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一米七多的成年女子突然扑到我身上,并且怎么拽也拽不下来,场面有多尴尬!
李若卿一家见到木落落平安归来,也是欣喜万分,好说歹说非要留我吃顿午饭,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小荷,这两天爸爸有事出去忙了,你有没有乖乖听姐姐的话啊?”
“有!我还把奶奶叫出来陪我玩了呢!”
我所说的姐姐自然就是指李若卿,而小荷口中的奶奶……也就是我那个便宜师父了。
“你们这都什么辈分啊,怎么我听着这么乱啊?”木落落一脸茫然的问我。
经过祁天川的治疗,她已经完全康复了,不愧是大家闺秀,心理承受能力就是这么强。
我也没法跟木落落解释事情的经过,只能回应了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用过午饭,又跟李若卿聊了会,时间已经临近黄昏了。
我掏出手机来看时间的时候,顺便看了眼日期。
十一月十五!
今天是接鬼的日子!
匆匆道别了李若卿一家,我赶紧驱车回中介所。
好不容易又有挣钱的机会了,我得好好珍惜啊,不然什么时候才能过上像王狰那样可以随便快活的日子啊!
已经快到冬至了,尽管我穿上了王狰买给我的羽绒服,可还是冻得哆哆嗦嗦的。
为什么是王狰买的?
还不是因为我之前宅了太久,从来不在意外在形象,王狰实在看不过去了,为了提高我的审美,顺便给我省点钱,他就给我买了一大堆的衣服。
别说,我这兄弟还真没交错!
小荷坐在副驾驶上也不老实,不止一个劲儿的以冷的名义往我怀里钻,还不停地跟我说这两天若卿对她有多好,又给她买玩具又给她做好吃的。
果然还是小孩子的世界最幸福,什么烦恼都没有。
晚上11点30左右,我终于抵达了中介所,从大门往里看,阴森森的平房伫立在正中间。
不得不说,简直就跟鬼屋一模一样。
晚上没吃饭,我最近也没怎么运气练功,倒也没觉得饿,泡了杯咖啡坐在客厅等待“客人”。
小荷已经不再无时无刻赖着我了,我刚把她哄睡着就迎来了一群鬼。
“我想让我儿子把我的坟迁走,那里风水不好……”
“我家里后山埋了不少金子,麻烦找人帮忙告诉我孩子……”
……
果然接鬼的日子就是比迎人的日子要省心的多,这些已经死了的人的愿望总是围绕着自己的亲人。
哪像活人,整日想着如何名利双收,如何左拥右抱。
“吱~”
突然,门又开了。
缓缓打开的门后出来了一个芊芊身影,只看了一眼,我就被惊艳到了!
她迈着小碎步缓缓走到我面前,脸上化的是胭脂粉黛,身着帝妃戏袍,如果没猜错,应该是虞姬的戏服。
我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电影《霸王别姬》中的经典片段。
而面前的这个女子,就像是从电影里走出来似得。
“你……”
还没等我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她撩袍下拜,竟然给我跪下了?!
“奴家有一事相求,还望公子施以援手……”
奴家?!公子?!
我这不是穿越了吧?
我掐了自己一把,嘶~疼!这才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
我上前把她扶起来。
“你有何事相求?”说完这话我自己都愣了一下。
我怎么说话也变味儿了?果然语言的传染力是很强大的。
“奴家记不清自己的原名了,只知道人们唤我小百合,那时候我登台唱戏,总有好多大老板捧场,有人捧自然有人骂,不少人说我是下九流……”
我听了半天终于明白,这位美人儿在当时还是个名角儿!
也难怪,一看做派,举手投足中都偷着一股傲气。
沦落到这地步,倒也是可惜了。
“奴家已经被鬼差催了好几次了,可奴家属实不想投胎,只因还有一个心愿未了。”
说着说着,她的眼角竟有了点点泪光,她自觉失态,从怀中掏出一块精致的白色手帕,上面绣着一对鸳鸯。
她低头擦拭眼泪,动作柔弱凄美,竟然有种林黛玉的病态美。
其实她的心愿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她想要在投胎前再唱最后一场戏。
唱戏倒不难实现,关键是,她想要回到自己曾经的那个戏园子唱戏,而且还希望有很多观众。
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啊!戏园子早就不知道还成什么地方了。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改成了火葬场我难不成让一群死尸听她唱戏吗?
这可把我难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