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公主幼时陪母后礼佛回京时于路上捡到一只巴掌大的小狗,眼睛是通透琥珀色,故取名琥珀,喂养几年后长的凛凛威风,见过无不夸赞。五年后的寿春公主在同一个地方捡到一个奄奄一息的男孩,眼睛和自己的爱犬琥珀一模一样,遂也取名琥珀,并将其捡回家与爱犬做伴,喂养长大后,却给自己喂出一个惹不起的舔狗来。
公主养大了一头黑龙,又在亲手赐予它侮辱的疤痕后抛弃了它。若干年后,尼德霍格终于把自己日思夜想着要报复的人攥在爪子里。让它想想,这可恶的,欺骗了黑龙的人类,是要被先杀后奸,还是先奸后杀呢